1.
感謝團務委員許文良提供場地,及黃文智,邵代卿,陳靜觀,羅孝賢,葉錦發5位伙伴捐贈設備使得本團部可順利使用。
2.
本團部主要提供本團之幼童軍團,幼女童軍團,童子軍團,女童軍團,行義童軍團,蘭姊女童軍團存放器材之用,以及本團之各團(約20人)開會之用。
3.
本團部禁止使用耗電量大之電器用品,例如電熱器,電湯匙,電冰箱,冷氣機等。
4.
本團部請童軍團,女童軍團,行義童軍團,蘭姊女童軍團輪值派員打掃,以保持團部之清潔。
5.
欲使用本團部開會或活動請向財務副總團長登記後方可進入使用,借用本場地之各團使用後請打掃清潔後再離開。
6.
請勿未經副總團長以上許可私自進入使用,如有違反規定將禁止該團進入使用一學期以示懲戒。
7.
敬請愛惜公物,並小心火燭以防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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