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 馬小隊
"小隊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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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小隊員
組織
會議
活動
經費
選舉罷免法
獎懲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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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TOP |
第一條: |
本組織定名為黑馬小隊,以下簡稱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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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
黑馬本著「能吃、肯幹、少說、多做」之小隊銘言,以「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之時代任務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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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
本組織章程與團部章程若有牴觸,以本章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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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小隊員 TOP |
第一節∼見習小隊員 |
第四條: |
經團部分發至黑馬小隊者,得成為黑馬之見習小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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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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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小隊員有繳交小隊費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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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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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小隊員有參加小隊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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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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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小隊員有小隊會議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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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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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小隊員有做小隊運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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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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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小隊員有租借小隊器材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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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正式小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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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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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小隊員經過下列三項過程得成為黑馬正式小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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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膽識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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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各代小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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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小隊長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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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
正式小隊員享有見習小隊員擁有之各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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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
正式小隊員對正、副小隊長有選舉罷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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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
正式小隊員有小隊會議之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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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
正式小隊員有資格被提名及選舉為正、副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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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
正式小隊員有使黑馬更強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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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 |
正式小隊員有繳交小隊費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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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榮譽小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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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
神主牌上之伙伴或經三分之二正式小隊員表決通過者為榮譽小隊員,後者須經過膽識訓練及各代小隊運動兩項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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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
榮譽小隊員享有見習小隊員擁有之各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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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小隊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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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
正式小隊員之女友或老婆經膽識訓練和小隊長認可後得成為小隊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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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
小隊之友享有見習小隊員擁有之各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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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組織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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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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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條: |
小隊長為黑馬之領導中心,需本著「隊在人在,隊亡人亡。」之精神,凡事身先士卒,務使黑馬盡善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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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條: |
小隊長由正式小隊員在小隊會議中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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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條: |
小隊長之任期為一年,連選得連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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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條: |
小隊長為黑馬對外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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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條: |
小隊長需處理黑馬之日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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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條: |
小隊長需負起對小隊員傳道、授業、解惑之重責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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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副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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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條: |
副小隊長有協助小隊長處理小隊事務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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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條: |
副小隊長由正式小隊員在小隊會議中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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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條: |
副小隊長之任期為一年,連選得連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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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條: |
小隊長因故無法處理小隊事務時,小隊長職務由副小隊長暫時代理之,並擇期舉行臨時小隊會議選舉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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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小隊器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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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條: |
小隊器材長由小隊長任命之,負責小隊器材之保管、添購、租借與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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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條: |
小隊器材長負責其他有關小隊器材之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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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小隊總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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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條: |
小隊總務長由小隊長任命之,負責小隊各項經費收支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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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條: |
小隊總務長負責其他有關小隊總務之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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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會議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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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小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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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條: |
小隊會議由小隊長召開並主持,於每學期初、末各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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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條: |
小隊會議需正式小隊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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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條: |
小隊會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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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選舉正、副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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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罷免正、副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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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本章程之修改與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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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款:制定小隊學期計劃與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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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款:傳達團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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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款:聯絡小隊感情,達成小隊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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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款:小隊獎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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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款:其他相關事務。 |
三十八條: |
小隊會議多議案議決時採多數決,但總票數需達有效票二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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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條: |
小隊會議之獎懲事宜需達有效票三分之二以上始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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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條: |
小隊長視需要可召開臨時小隊會議,或經二分之一正式小隊員連署提議,小隊長必須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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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活動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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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小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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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條: |
小隊運動是屬於黑馬的熱情問候,目的在於展現小隊的精神與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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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條: |
小隊運動需經小隊長發號施令後方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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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條: |
小隊運動時,不可刻意脫下對方的褲子,需讓褲子自然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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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條: |
被做小隊運動者須保持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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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條: |
小隊運動一切以安全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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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膽識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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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條: |
膽識訓練目的在於新進小隊員之膽識訓練及懷念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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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條: |
正式小隊員每年必須接受膽識訓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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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條: |
膽識訓練由小隊長先下去,其次依序由屆次、出生年月日較早者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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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條: |
膽識訓練時,除黑馬小隊員及準黑馬小隊員外,不得有其餘閒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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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條: |
為保持膽識訓練場地之神秘與老朋友之安寧,地點不得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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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條: |
通過膽識訓練者由小隊長頒發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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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小隊火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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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條: |
小隊火鍋展現「能吃、肯幹、少說、多做」之黑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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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三條: |
小隊火鍋於入冬之第一個寒流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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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條: |
小隊火鍋開鍋之重責大任需由小隊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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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條: |
小隊火鍋只能使用筷子從鍋中取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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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條: |
小隊火鍋不可奪取別人已取得之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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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條: |
小隊火鍋需禮讓榮譽小隊員、小隊之友及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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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其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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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條: |
由小隊會議通過之活動視為黑馬之正式活動。 |
第六章 經費
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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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九條: |
黑馬的經費來源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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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小隊員定期繳納之小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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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小隊員自由樂捐之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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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小隊活動剩餘之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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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款:小隊打工所得之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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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款:向團部申請之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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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款:熱愛黑馬的人士與團體之捐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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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款:其他款項。 |
第六十條: |
小隊費於期初小隊會議時訂定。 |
六十一條: |
小隊費之申請須向小隊總務申請,惟金額大於三百元者須經過小隊長同意。 |
第七章 選舉罷免法
TOP |
第一節∼正副小隊長之選舉與罷免 |
六十二條: |
所有小隊員皆具有正、副小隊長之候選資格。 |
六十三條: |
正、副小隊長之選舉程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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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候選人闡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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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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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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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不計名投票,票數最高者當選,但若最高票者其票數未達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則取票數最高之兩名候選人重新表決。 |
六十四條: |
罷免案需得小隊會議二分之一以上有效票贊成始得通過。 |
第八章 獎懲
TOP |
第一節∼獎 |
六十五條: |
獎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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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發揚黑馬精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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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對小隊有卓越之貢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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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小隊活動全勤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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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款:從事團內或團外反哺活動達一學期者。 |
六十六條: |
獎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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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小隊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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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小隊吃飯先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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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反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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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款:以臨時決定為原則,以小隊長下令為依歸。 |
第二節∼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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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七條: |
懲之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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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違反小隊章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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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破壞黑馬榮譽,違反黑馬精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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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破壞小隊器材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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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款:正式小隊員參與正式小隊活動未達二分之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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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款:對小隊指定之工作敷衍了事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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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款:小隊費遲交者。 |
六十八條: |
懲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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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小隊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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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小隊吃飯慢開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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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款:整理小隊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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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款:以臨時決定為原則,以小隊長下令為依歸。 |
第九章 其他
TOP |
六十九條: |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之處,得於小隊會議中提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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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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