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則 組 織 職 責 會 議 經費及會計
團 籍 施行細則 修 改 附 則  

淡江大學童軍團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86年9月28日,團務會議通過實施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名稱:

本組織定名為淡江大學童軍團,以下簡稱本團。


第二條  說明:

本章程依據中國童子軍總會及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之相關規定訂定之。


第三條  目的:

本團一切活動皆以「興趣發展」「自我品格訓練」為內容,以貫徹「修己致知、強健體魄、學習技藝、服務人群」之信念,俾成良好國民,進而追求「真理」促進世界和平為宗旨。


第四條  精神:

本組織以「剛毅」為團精神,期本團伙伴能以「剛」為經,以「毅」為緯,團結一致,致力童軍活動。